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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评估与鉴定结论制作主体不同、内容表达不同、制作程序不同:在交通肇事案件中,交jing既是zhen查人员又是证据制作人员,芜湖房产评估,依据《*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zhen查人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回避。即作为鉴定结论,交通事故认定书*程序与我国现行法律相违背。其二,根据民事证据分类勘验笔录是人民法院指派的勘验人员对案件的诉讼标的物和有关证据,经过现场勘验、调查所作的记录,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主体、权力来源、制作程序均不同。其三,现场笔录是行政诉讼所特有的独立的证据形式,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出具已经通过较gao院的答复予以明确,并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反观,房产评估申请书,交通事故认定是是有具有行政机关基于专业知识依职权作出的用于反映交通事故实际情况的书面认定书,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属于公文书证。
交通事故伤残评估标准:鉴定标准存废法定原则。鉴定标准属于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的废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即由原发文机关或者原发文机关的上级有权部门作出废止决定并依法予以公告才能生效,房产评估价格,否则,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2002年《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是否已经废止应当符合法治原则,即由原发文机关审查并作出是否废止的决定,而不能由与原发文机关没有隶属关系的其它机关决定是否废止。

由于交通事故认定不能归于法定证据种类,法官就只能依据证据三性对其进行审查。
1.对证据合法性的审查。合法性审查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取得的手段是否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二是,是否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相互质证。就交通事故认定书而言,二手房产评估,法官应审查其是否存在侵权和违fa的情形,以及其是否在庭审中经过当事人的质证。
2.对证据客观性的审查。客观性审查包含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是,应当“具有物质性外观的客观存在”;二是,应当具有“作为证据方法的载体未经加工变造或呈现证据的过程不受扭曲、干扰等性质”。在*1个层面上,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不存在审查的必要,因为其本身就是以法律文本形式存在的,具有客观的外在。在*二个层面上,法官应该重点审查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否存在改造、涂改的情形,即审查其是否具有真实性、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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